善言天者,必验于人;善言人者,必本于天。唐·孙思邈《千金要方·大医习业》

脊中第三行十三穴远近法第七

附分,在第二椎下,附项内廉两旁各三寸。 魄户,在第三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 神堂,在第五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 ,在肩膊内廉,挟第六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 膈关,在第七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 魂门,在第九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(《外台》作十椎下。) 阳纲,在第十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(《外台》作十一椎。) 意舍,在第十一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


(《外台》作九椎下。) 胃仓,在第十二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 肓门,在第十三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 志室,在第十四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 胞肓,在第十九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秩边,在第二十一椎下,两旁各三寸。